Wednesday, July 27, 2011

朱承志:为王荔蕻作证

朱承志,男,1950年10月18日生,汉族,身份证号:430503195010180033,住址: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龙城小区 ,联系电话:13887665440

我在网上得知福建三网民案.得知福建有司羁押、审判,关注、帮助非正常死亡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的三网民游精佑、范燕琼、吴华英,对于这种邪恶审判良知的行为,我认为已经突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,我如果不去参与围观、声援,同样的遭遇也可以发生在我的头上。

在416前夕,我从云南乘车去福州,在火车上与南宁的网友张维相识,张维也是去福州声援福建三网民。在福州见到了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友。大部分网友都是第一次相见,都是在网上得知相关信息。

4月16日清晨,我和王荔蕻等20余名网友来到马尾法院大门外左侧人行道,靠围墙席地而坐等待马尾法院开庭。过了几十分钟,现场来了大批的警察和保安,在马尾法院前的马路上拉起多道警戒线,警察要求我们离开人行道,指定我们到法院大门右前方的马路上,在我们的周围都是警戒线,警察已经对整条马路戒严。

在马尾法院开庭期间,我们始终在警察指定的范围内活动.我们的行为是:喊口号、唱歌、举拳头、抗议。庭审结束后,我们排队回到住宿地。(其间有福建警方赖警官与我们作了友好配合)

整个416的关注、声援福建三网民案的行动,我们的主观目的:到现场声援三网民,抗议邪恶审判良知,没有扰乱交通。我们的客观行为:始终在警察指定的范围内喊口号、唱歌、举拳头、抗议,没有扰乱交通。

如果对王荔蕻提起诉讼,我愿意出庭做证人。证明王荔蕻没有聚众扰乱交通。

证明人:朱承志

2011-7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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